<?xml version="1.0" encoding="UTF-8"?>
<rss xmlns:dc="http://purl.org/dc/elements/1.1/" version="2.0"><channel><atom:link rel="hub" href="http://tumblr.superfeedr.com/" xmlns:atom="http://www.w3.org/2005/Atom"/><description>Enjoy some fine cigars with me.

Read my English stuff here.
比較早的中文文章在這裡。

</description><title>石墨工房 6.0</title><generator>Tumblr (3.0; @fredjame)</generator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</link><item><title>文建會委外設計的牽牛花造型文化部logo（視覺標誌）昨天曝光。文建會主委龍應台說，牽牛花象徵來自底層的草根力量，是文化最素樸的初衷...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img src="http://24.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45i4wxKi41qjpu0fo1_400.jpg"/&gt;&lt;br/&gt;&lt;br/&gt;&lt;blockquote&gt;文建會委外設計的牽牛花造型文化部logo（視覺標誌）昨天曝光。文建會主委龍應台說，牽牛花象徵來自底層的草根力量，是文化最素樸的初衷。 &lt;br/&gt;── &lt;a href="http://udn.com/NEWS/READING/REA8/7098107.shtml" target="_blank"&gt;文化部新logo 「牽牛花」象徵草根力量&lt;/a&gt;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姑且不論「牽牛花象徵草根力量」的意義如何、也先不談龍部長前幾天被學弟段宜康修理得挺慘這件事情，雖然文化部恐怕還是有很多包袱和問題，不過，我還蠻喜歡這個標誌設計的。&lt;/p&gt;
&lt;p&gt;以過去政府單位的習氣來說，這個標誌既不「大氣」、不「中華傳統文化」、又不「國際」、設計又「看起來沒有很用心」，要過關似乎並不太容易；不過這次的版本顏色低調但高明、英文字型選得不錯（看起來像是Garamond，但不太確定）、中文標準字書法簡潔有力、而且不是董陽孜的作品。&lt;/p&gt;
&lt;p&gt;別弄錯了，我非常喜愛董老師的作品、也有收藏，只是如果放在這裡的話氣勢會太強。&lt;/p&gt;
&lt;p&gt;對於官方單位來說，願意採用這樣低調、典雅、而且其實還是相當堂皇的設計，已經算是邁出了改變的第一步；說實在話，我相信這一點跟龍部長還是有點關係的。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3214879231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3214879231</guid><pubDate>Thu, 17 May 2012 13:05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news</category><category>critics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Google Currents/MacTalks頻道上線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前不久在「&lt;a href="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219888105" target="_blank"&gt;Google Currents：第三類數位雜誌&lt;/a&gt;」這篇文章中，提到我目前正在用Google Currents進行的數位雜誌實驗，以及我也用自己寫的東西試做了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fredtalks" target="_blank"&gt;個人頻道&lt;/a&gt;；當然用自己的文章是逼不得已，終究可以隨便亂用、效果不好也就摸摸鼻子認了，不用找人磕頭。&lt;/p&gt;
&lt;p&gt;後來在大致摸清楚Google Currents的玩法之後，我用已經經營很久的MacTalks新聞聯播網站內容，再製作了一個「MacTalks」頻道；先前因為一些技術原因無法順利推出，不過今天發現也已經上線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&lt;strong&gt;（第二天補註：抱歉，我搞烏龍了，原來MacTalks認證還沒過，只是因為後台的警告訊息消失了；但因為我是管理者自己看得到，所以就發佈消息了……，抱歉抱歉，那就請先訂我的頻道隨便看看吧，這邊的資訊先留著，等MacTalks真的上線還是用得到。XD）&lt;/strong&gt;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，如果您有興趣的話，可以在iOS或Android版的Google Currents上搜尋這個頻道、或是在行動版瀏覽軟體中開啟這個連結：&lt;!-- more --&gt;&lt;/p&gt;
&lt;p&gt;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mtgooglecurrents" target="_blank"&gt;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mtgooglecurrents" target="_blank"&gt;http://bit.ly/mtgooglecurrents&lt;/a&gt;&lt;/a&gt;&lt;/p&gt;
&lt;p&gt;MacTalks是我經營了很多年的蘋果Mac OS/iOS相關新聞頻道，聚集了許多中文Mac相關網站或部落格的最新文章；過去只在&lt;a href="http://funtalks.com/mac" target="_blank"&gt;網站上&lt;/a&gt;刊登，後來也建立了&lt;a href="http://twitter.com/mactalks" target="_blank"&gt;Twitter&lt;/a&gt;和&lt;a href="http:/facebook.com/mactalks" target="_blank"&gt;Facebook&lt;/a&gt;頻道，現在當然就是Google Currents囉。&lt;/p&gt;
&lt;p&gt;倒不是因為我特別偏愛Google平台，而是跟其他類似性質的app如Flipboard、Zite、或是Pulse相較，Google Currents為內容製作者提供了相對完整的工具、自訂內容的彈性、以及跨越四個平台（iPad/iPhone/Android手機和平板）的相容性。如果光是論顯示效果和版面的話，我倒是比較喜歡Flipboard。:P&lt;/p&gt;
&lt;p&gt;（其實我去年底還送審過MacTalks的iOS app，但是被蘋果退件……。*淚*）&lt;/p&gt;
&lt;p&gt;如果這也算是一份線上雜誌的話，應該算是目前速度最快、內容最新、免預先下載、而且還免費的Mac雜誌了吧。:)&lt;/p&gt;
&lt;p&gt;既然玩出了Mac雜誌，另外一個美食聯播頻道也就不遠囉，敬請期待。&lt;/p&gt;
&lt;p&gt;簡單教學一下：&lt;/p&gt;
&lt;p&gt;&lt;img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44py0tQke1qz79yv.jpg"/&gt;&lt;/p&gt;
&lt;ol&gt;&lt;li&gt;我的個人頻道（在行動瀏覽器中輸入 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fredtalks" target="_blank"&gt;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fredtalks" target="_blank"&gt;http://bit.ly/fredtalks&lt;/a&gt;&lt;/a&gt; 訂閱）&lt;/li&gt;
&lt;li&gt;&lt;span class="Apple-style-span"&gt;MacTalks頻道（在行動瀏覽器中輸入 &lt;/span&gt;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mtgooglecurrents" target="_blank"&gt;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mtgooglecurrents" target="_blank"&gt;http://bit.ly/mtgooglecurrents&lt;/a&gt;&lt;/a&gt;&lt;span class="Apple-style-span"&gt; 訂閱）&lt;/span&gt;&lt;/li&gt;
&lt;li&gt;新增頻道功能，進去之後搜尋關鍵字，如「MacTalks」（見下圖）&lt;/li&gt;
&lt;/ol&gt;&lt;p&gt;&lt;span class="Apple-style-span"&gt;&lt;img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44q2uFT511qz79yv.jpg"/&gt;&lt;/span&gt;&lt;/p&gt;
&lt;p&gt;&lt;span class="Apple-style-span"&gt;這樣。如果您有興趣，但是不太會用的話，歡迎留言問我。:)&lt;/span&gt;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3175786099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3175786099</guid><pubDate>Thu, 17 May 2012 03:00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googlecurrents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今晚經由安排，和一位華爾街日報的記者共進晚餐。
據說這位記者正在寫一本書（或是一篇較長的報導），從產業角度講述蘋果從80年代到現在...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img src="http://24.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42kevqKpW1qjpu0fo1_500.jpg"/&gt;&lt;br/&gt;&lt;br/&gt;&lt;p&gt;今晚經由安排，和一位華爾街日報的記者共進晚餐。&lt;/p&gt;
&lt;p&gt;據說這位記者正在寫一本書（或是一篇較長的報導），從產業角度講述蘋果從80年代到現在的一些事情，包括1980年代Steve Jobs離開蘋果之後的改變、1990年代Mac相容機的發展、1997年Jobs回到蘋果之後的轉折，一直到近2010年中國逐漸成為主要市場、也是蘋果生產基地之後，台灣和大陸廠商對於整個蘋果供應鏈的影響等等。&lt;/p&gt;
&lt;p&gt;（就如同照片中這張名片一樣，我刻意把一些敘述稍微模糊或扭曲，先不要說太多出來，敬請見諒。）&lt;/p&gt;
&lt;p&gt;我自己因為過去工作的關係，算是親自經歷了上面的整個過程、有些關鍵時刻甚至人就在現場，所以稍微有一些東西可以談；不過有些東西因為多少牽涉「內幕」，雖然不是什麼國防機密、事過境遷也很多年了，不過提供參考資料可以，細節還是別說是我講的比較好。:P&lt;/p&gt;
&lt;p&gt;另外，這位記者也透過我的介紹、以及協力人士的安排，過兩天會跟一位非資訊產業的人見面，從側面角度瞭解一些蘋果相關市場的近況。這個轉折挺有趣的，在協力人士提出要求之前，我也不知道原來可以這樣切訪問角度，不愧是專業記者。&lt;/p&gt;
&lt;p&gt;總之，模模糊糊講了一堆，先做個記錄；等適合多談、或是報導/專書出來之後再來看看上面爆了什麼料。:)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3104891541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3104891541</guid><pubDate>Tue, 15 May 2012 23:01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interview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猜猜看，MacBook Air會不會降到799美金？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每隔一段時間，就會有這種「蘋果推出（相對）超低價XX產品」的新聞，而且很多來自DigiTimes。如果我沒有誤解，以這篇文章的寫法來看，意思就是說蘋果純粹為了因應Ultrabook而推出低價位筆電。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根據供應鏈上游消息，蘋果為了因應第二代ultrabook上市，將會在2012年第三季推出799美元的MacBook Air。&lt;br/&gt;── &lt;a href="http://www.digitimes.com/news/a20120507PD214.html" target="_blank"&gt;Apple reportedly to release US$799 MacBook Air in 3Q12&lt;/a&gt;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我不知道寫這類報導的人觀察這個產業多久（因為「江山代有才人出，一個消失換一個」），但從過去的歷史來看，蘋果推出相對低價的產品，從來就不是為了跟一般PC市場的低成本、低價位產品直接以價格競爭；多半是因為已經達到經濟規模、或是以「丟下最後一根稻草」來達成清庫存之類的戰略目的，為下一代產品、或是新的市場鋪路。&lt;/p&gt;
&lt;p&gt;如果看不清楚這一點，每次聽到傳聞就是「蘋果又要超低價擠壓對手了」的記者或分析師，除了炒行情或製造耳語之外，很難做出什麼有意義的報導；說實在話，過去幾年這種報導光猜對價格的就沒幾次、猜對理由的就更少見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（不過我還是必須承認，這是Jobs時代的思維；現在是新人新作法，包括我在內還沒有人觀察得夠久。另外還有個疑問在前面的引文之中：為什麼「供應鏈上游」會知道蘋果的最終產品定價規劃呢？我也不知道，因為這年，頭都變了。）&lt;/p&gt;
&lt;p&gt;講得明白一點，對於蘋果的產品水準也好、手上握有的持久戰力也好、整個市場的走勢、對供應鏈的手法、或是整體市場競爭的策略來說，ultrabook「根本不是個咖」（抱歉我這樣講，但目前似乎沒有更貼切的講法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對於「不是個咖」的對手來說，根本不需要用降價比照的方式去競爭；真要競爭的話，還不如用價差多賺的錢讓產品更強、把領先距離拉得更遠一點。&lt;/p&gt;
&lt;p&gt;（再抱歉：這種策略不是人人能玩，包括目前檯面上所有ultrabook廠商在內。）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，不管我說對了也好、以後蘋果就真的開始玩「死豬價」遊戲也好，ultrabook廠商最應該做的是再進一步創新設計、提昇品質、抓好毛利（這幾點在業界似乎有點矛盾就是），盡量把其他同質ultrabook擠出市場，讓自己成為這個市場的多數；至於對蘋果的態度，就也不要把它當做個咖，專心玩自己擅長的、拉攏絕不會買蘋果的用戶就是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至於Intel，無論蘋果還是ultrabook，誰賣得多它都是贏家，所以沒差；如果蘋果真的降價競爭，包括MacBook Air和ultrabook市場整個價位都會下滑，反而可能回頭過早擠壓到Intel自己的利潤空間。所以報導中的這段很妙：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雖然宏碁最近調降了旗下ultrabook的出貨目標，但Intel仍積極推銷ultrabook、並期望它在下半年的價位能降到699美元。然而，如果Intel無法一如預期的降低售價，ultrabook和799美元MacBook Air之間的（微小）差距可能影響到前者在市場上的普及。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翻成白話，就是：&lt;/p&gt;
&lt;ul&gt;&lt;li&gt;宏碁的ultrabook賣得不怎麼好。&lt;/li&gt;
&lt;li&gt;Intel似乎不想降價配合ultrabook廠商。&lt;/li&gt;
&lt;li&gt;如果MacBook Air降到799美金，ultrabook市場就近乎完蛋了。&lt;/li&gt;
&lt;/ul&gt;&lt;p&gt;如果你是Intel，你會希望蘋果降價嗎？&lt;/p&gt;
&lt;p&gt;參考閱讀：&lt;/p&gt;
&lt;ul&gt;&lt;li&gt;&lt;a href="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11364440645" target="_blank"&gt;Ultrabook的Typography&lt;/a&gt;&lt;/li&gt;
&lt;li&gt;&lt;a href="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10001409040" target="_blank"&gt;MBA、Ultrabook和小筆電的歷史軌跡&lt;/a&gt;&lt;/li&gt;
&lt;li&gt;&lt;a href="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8895483878" target="_blank"&gt;Ultrabook能有多ultra？&lt;/a&gt;&lt;/li&gt;
&lt;li&gt;至於Windows 8推出之後對於ultrabook市場會不會有幫助，我的看法是樂觀的，一定有幫助，而且初期可以讓整個Windows市場搶回一些市佔率；不過Windows 8對整個ultrabook市場是公平的，先用先嘗鮮、後用後穩定，沒有對誰特別好。而且別忘了，MacBook Air應該也可以跑Windows 8。&lt;/li&gt;
&lt;/ul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2596843209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2596843209</guid><pubDate>Tue, 08 May 2012 02:31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apple</category><category>ultrabook</category><category>macbookair</category><category>windows 8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週日下午原本以為會下雨的，結果很幸運的沒有；於是出席了原本百忙中要用下雨當藉口跳過的「Mods vs...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img src="http://25.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38jzbwCFQ1qjpu0fo1_500.jpg"/&gt;&lt;br/&gt;&lt;br/&gt;&lt;p&gt;週日下午原本以為會下雨的，結果很幸運的沒有；於是出席了原本百忙中要用下雨當藉口跳過的「Mods vs Rockers」車聚活動，帶iPad 3去當大觀景窗相機，拍了些照片回來。&lt;/p&gt;
&lt;p&gt;就是照片和一點點影片，有興趣看看吧；內行朋友不用看我的文字說明，外行朋友則是看圖過癮就好了。:)&lt;/p&gt;
&lt;p&gt;&lt;object height="413" width="550"&gt;&lt;param name="flashvars" value="offsite=true&amp;lang=en-us&amp;page_show_url=%2Fphotos%2Ffredjame%2Fsets%2F72157629559391808%2Fshow%2F&amp;page_show_back_url=%2Fphotos%2Ffredjame%2Fsets%2F72157629559391808%2F&amp;set_id=72157629559391808&amp;jump_to="&gt;&lt;param name="movie" value="http://www.flickr.com/apps/slideshow/show.swf?v=109615"&gt;&lt;param name="allowFullScreen" value="true"&gt;&lt;/object&gt;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2040224098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2040224098</guid><pubDate>Sun, 29 Apr 2012 18:04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motorcycle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數位出版的保存與轉移問題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去談一個數位出版案件的時候，業主的審查委員之一問了一個內行問題：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
&lt;p&gt;如果這次合作、但萬一以後不再合作的話，已經做好的出版品如何保存和轉移？&lt;/p&gt;
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這個問題很難一句話回答。保存是還好，凡走過必留下檔案，沒有問題；但如果要轉移的話，「可以」、「不可以」、「可以但有條件」都對。&lt;/p&gt;
&lt;p&gt;如果把數位出版品當做電腦檔案，那這一點就是常識了；原則上常用的格式都找得到軟體可以開，但萬一因為沒有安裝特定軟體、或是軟體已經不存在，所以檔案打不開，也並不令人意外。&lt;/p&gt;
&lt;p&gt;但如果是站在出版的立場，尤其是保存在轉移方面幾乎沒有技術門檻的紙本書，要說換了製作公司、或是換了閱讀工具就沒辦法開，是很匪夷所思的事情；以我自己「傳播知識是出版的基本精神」觀念來看，也不希望做的東西船過水無痕，過了幾年全部變成打不開的數位垃圾。&lt;/p&gt;
&lt;p&gt;然而，跟已經發展數百年的紙本相較，嚴格說來只有十來年歷史的數位出版，不僅製作有門檻、市場銷售有門檻，連閱讀都有門檻（例如要有iPad才能看iOS平台出版品）；而且除了門檻之外，還有幾世紀以來人們養成對「書」的既成觀念要跨越。&lt;!-- more --&gt;&lt;/p&gt;
&lt;h3&gt;數位出版的5個門檻&lt;/h3&gt;
&lt;p&gt;回頭說到數位出版品的保存和轉移問題，基本上有幾個不同層次的障礙要克服，層次由高到低分別是：&lt;/p&gt;
&lt;ol&gt;&lt;li&gt;電子載具硬體的差異（iPad/Android/Kindle、手機/平板/一般電腦、5吋/7吋/10吋、黑白/彩色……）&lt;/li&gt;
&lt;li&gt;作業系統特性的差異（iOS、Android、Mac OS、Windows、Linux……）&lt;/li&gt;
&lt;li&gt;製作工具的差異（各家的獨門出版系統、HTML5/ePub/PDF/純文字等不同格式檔案的製作工具……）&lt;/li&gt;
&lt;li&gt;閱讀平台的差異（網頁瀏覽器、各平台單一app作品或書架程式、使用開放檔案格式但架構各自不同的書城、電腦執行檔……）&lt;/li&gt;
&lt;li&gt;互動方式的差異（純文字無互動、文配圖無互動、共通標準互動、各平台特有互動設計、是否包含影音檔案、是否連結後端資料庫、是否內含遊戲性質操作、是否有in-app purchase內容續購機制……）&lt;/li&gt;
&lt;/ol&gt;&lt;p&gt;如果上述這些差異特性都要保留，那可以說在不同系統或平台之間，幾乎完全沒有互通的可能性；也就是說，除了純內容之外的「功能面」做得越深入，相容性就越低。&lt;/p&gt;
&lt;p&gt;當兩家公司用的是相同的製作工具時，技術上會相對簡單；但仍可能碰到版權問題（內容屬業主所有，但數位版加工部分版權可能屬製作公司所有）、以及作品相關帳號轉移的問題。&lt;/p&gt;
&lt;p&gt;反過來說，如果使用的格式是PDF或uPub共通格式，功能上只用「最大公因數」（只用大家都有的功能，例如貼圖片、網址連結），那麼轉移的成功率就會比較高。&lt;/p&gt;
&lt;h3&gt;公開格式的問題&lt;/h3&gt;
&lt;p&gt;然而以數位產品市場的思維來說，除非內容或通路相當強勢（如國外的Amazon或O&amp;#8217;Reilly之類），否則會用公開格式和工具來出版、或是做商業案件的例子並不太多，因為：&lt;/p&gt;
&lt;ul&gt;&lt;li&gt;大家都會做的PDF等公開格式，難以彰顯製作者的功力和競爭力（尤其在需要比稿或投標的案件中）；&lt;/li&gt;
&lt;li&gt;公開格式的功能面相對少，業主往往會認為「跟紙本差不多」、或是不願意付較好的製作酬勞；&lt;/li&gt;
&lt;li&gt;公開格式比較難賣錢收錢、而且出版品太容易被複製。&lt;/li&gt;
&lt;/ul&gt;&lt;p&gt;所以就像Android手機市場一樣：即使大家都用一樣的系統，也要東改西改、貼個自己的介面上去，才能顯得與眾不同、可以多賣幾千塊。改到最後，一樣的系統之間也不是100%可以互通。&lt;/p&gt;
&lt;p&gt;這些問題不僅是目前數位出版案件會碰到的問題，也是整個數位閱讀市場的門檻所在；對於出版者而言，必須至少花數十萬、甚至幾百萬購買或建置自己的出版系統，重新訓練人員搞懂數位出版觀念和使用工具，還要克服因為發展時間太短而常見的技術關卡和臭蟲。&lt;/p&gt;
&lt;p&gt;對於讀者來說，也要比較選擇適合自己的電子載具、作業系統、閱讀平台、以及互動方式，到（如果）願意花錢買回來看的時候，可能都已經累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再回過頭來看，業主關心的「保存」和「轉移」問題，只不過是這整個結構性大門檻的冰山一角而已。&lt;/p&gt;
&lt;h3&gt;不行也得行&lt;/h3&gt;
&lt;p&gt;如果（假設）PDF檔可以互動、翻頁、換圖、加影音、做特效、包裝成app、上書架銷售、製作簡單、只要在電腦上用列印指令就可以產生、上述功能一律跨平台，而且一份都可以賣個10塊美金，但又可以無痛存檔轉移、還不用花大錢建構出版系統，那當然是最好；往後或許有一天可以，但現在是還沒。&lt;/p&gt;
&lt;p&gt;（用過PDF檔的朋友可能會覺得，上一段舉的功能好像現在的PDF大多都有了；看起來是如此，也確實有人拿PDF檔加上翻頁效果就做了iPad版書城，但有數位出版經驗的人應該知道，實際上離這樣的境界還差得遠。）&lt;/p&gt;
&lt;p&gt;總而言之，業主問題的答案是「Yes and No」，但我們必須盡可能往「Yes」的方向去執行。我在當場做的譬喻是，目前數位出版品的檔案其實就像Word檔一樣，存沒問題，轉移也沒問題，但如果電腦上沒有買Word來裝，就還是打不開（對啦，我知道這句話有很多例外，但理論上是這樣吧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這樣的說法，跟紙書給人的印象相去甚遠，但希望這樣解釋可以接受。如同前面所說的，這個問題隱含著數位軟體和傳統出版之間觀念上的矛盾，短時間之內也很難完全解決；但如果這個矛盾有消除的一天，大概就是數位出版真正普及的時候了吧。&lt;/p&gt;
&lt;p&gt;（但那時候的市場可能又會因為門檻太低而變成大亂鬥吧，兩難……。）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971691436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971691436</guid><pubDate>Sat, 28 Apr 2012 19:52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epub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幻想即媒體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在Facebook網頁的邊欄上，經常會有一些推薦訊息，建議我可以去把他們加為朋友、或是訂閱他們的訊息；相信只要是Facebook的會員，應該都看過這樣的推薦方塊。&lt;/p&gt;
&lt;p&gt;我猜想，這些被推薦給我的人選，或許是因為有些我的「朋友」在關注他們的訊息，所以FB系統認為我可能也認識、或者有興趣，於是推薦給我。&lt;/p&gt;
&lt;p&gt;不過有時候看下來一排三四個，都是擠眉弄眼、低胸高叉的女生們（聲明一下：我沒有特指性別的意思；FB推薦名單應該也有男生，只是我的畫面上都是女生）；點進去看了一下訊息，說實在的，少部分（對，我說少部分）或許尚有可取之處，但訊息內容多半乏善可陳。我不是不愛看美女圖片，但不是在這裡、也不是「喜歡我要按讚喔～啾～」這種調調。&lt;/p&gt;
&lt;p&gt;說尚有可取或乏善可陳只是個人觀點，實際上不關我事，愛看就繼續、不看就走開，都沒什麼不對；不過看到這類頁面上往往人馬雜遝、訂戶眾多，再證諸最近網路上的一些追捧現象，倒是覺得在「大家是媒體、人人有頻道」的潮流之下，不少人每天看著看著，會慢慢把媒體當或幻想的目標：盯著看就可以認識美女、盯著看就可以在家賺錢、盯著看就有社會正義、盯著看就可以創業成功。&lt;/p&gt;
&lt;p&gt;媒體也好、網頁也好、網路社群也好，即使算是媒體，能帶給我們的多半只有過程，但不會是結果；如果我們期待的是訊息，必定可以得到很多滿足（當然，過濾和消化是另外一回事）；但如果把幻想當媒體、訊息當意淫、形象當本質，有一天想想忽然大失所望的可能性還挺高的。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969801562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969801562</guid><pubDate>Sat, 28 Apr 2012 18:29:01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critics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Dropbox，還是Google Drive？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這幾天網路圈的一個小話題，是傳聞多時的Google「雲端磁碟」服務&lt;a href="http://drive.google.com/start" target="_blank"&gt;Google Drive&lt;/a&gt;上線；雖然我也早早拿到試用帳號，不過因為同事們還沒有，所以沒辦法做實際工作分享用途，還是只能繼續用已經習慣了、而且不小心被升級到20GB空間的&lt;a href="http://dropbox.com" target="_blank"&gt;Dropbox&lt;/a&gt;。&lt;/p&gt;
&lt;h3&gt;選Dropbox？&lt;/h3&gt;
&lt;p&gt;從我個人的觀點來說，Dropbox還不是絕對完美（例如遠端同步得到美國來回，速度不是很快），但功能貼心好用的程度是無可置疑的。Google Drive剛出來，功能還有待驗證；不過一些需要身家背景的功能，像是內容搜尋、或是無限流量等等，或許Google會有一些優勢。&lt;/p&gt;
&lt;p&gt;（會提到無限流量，是因為曾經有某家代編企業刊物的天兵公司，將檔案不小的Flash版放在Dropbox上，當做免費空間讓人下載，結果發生被Dropbox暫時停用的糗事。）&lt;!-- more --&gt;&lt;/p&gt;
&lt;p&gt;我的辦公室除了內部網路的檔案伺服器之外，同事之間也大量使用Dropbox做遠端檔案共享用途；這時候就發現了一個問題：因為每個人可使用的空間大小不同，所以必須遷就其中最小的一位，以免他被灌爆，例如有三個人，空間分別是20G、8G、5G，那麼共享容量上限最多就是5G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如果要增加空間的話，有什麼方法呢？&lt;/p&gt;
&lt;ol&gt;&lt;li&gt;利用Dropbox提供的「拉人註冊加空間」的機制，不過有點緩不濟急，而且因為有帳號的人越來越多，所以人也越來越難拉。&lt;/li&gt;
&lt;li&gt;&lt;a href="https://www.dropbox.com/plans" target="_blank"&gt;花錢&lt;/a&gt;將每個人的容量都升級到50GB，每個人每年100美金。&lt;/li&gt;
&lt;li&gt;買至少1TB容量的「Teams」（團隊）工作群組方案，但每年要大約&lt;a href="https://www.dropbox.com/teams/pricing" target="_blank"&gt;800美金&lt;/a&gt;起跳。&lt;/li&gt;
&lt;/ol&gt;&lt;h3&gt;Dropbox的價位問題&lt;/h3&gt;
&lt;p&gt;所以，依Dropbox提供的方案而言，狀況變得有點尷尬：要嘛就是免費空間撐一下、要嘛就是每年至少花個一萬台幣每個人弄50GB來用；如果暫不考慮維護成本、以及設定和用戶端便利性等問題的話，搞一台舊電腦或NAS還比較划算一點。&lt;/p&gt;
&lt;p&gt;以前比較勤勞，碰到這種狀況二話不說就是挖出Power Mac G4搭配Mac OS X伺服器版來用；不過現在比較懶，又用慣了方便性高、跨平台的Dropbox，還是寧可花點小錢解決（不過當然不是一萬這種程度的小錢就是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在一次跟Dropbox的人溝通時，我也順便提到了這個問題：「免費」到「團隊」方案之間的落差太大。即使我願意花錢買團隊方案，由於我們不在美國，而且頻寬速度有明顯落差，所以即使買了1TB容量，也無法完全享受到幾乎無限空間（以網路而言）和電話支援（美國用戶願意花錢買的服務）的好處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，我向Dropbox提的建議是，應該在兩者之間提供一個折衷方案，大約是「5位使用者共享100GB，每年US$80-100」的程度，在小型企業或工作室市場應該會賣得不錯。&lt;/p&gt;
&lt;p&gt;（曾經有人建議，到大陸花50元人民幣，就可以找人把Dropbox空間用假帳號「刷」到20GB左右，但我不想使用這種方式。）&lt;/p&gt;
&lt;p&gt;而Dropbox給我的答覆則是「因為……，目前沒有改變價格結構的計畫，但不排除可能性；依法行政，謝謝指教」，所以大概就是這樣了；不過談過這一輪之後，我的空間就莫名其妙被升級到20GB，不知道是否有關。:P&lt;/p&gt;
&lt;h3&gt;選Google Drive？&lt;/h3&gt;
&lt;p&gt;好，回到Google Drive。前天Engadget貼出了一篇幾家&lt;a href="http://chinese.engadget.com/2012/04/24/google-drive-vs-the-competition-dropbox-skydrive-icloud/" target="_blank"&gt;網路磁碟方案的比較表&lt;/a&gt;，其中的100GB方案每月約US$5，等於每人一年US$60，以我目前兩位助手計算就是US$180；雖然還不到我列的US$100標準，但相對於Dropbox也算是差不多了。如果有年付折扣、或是小團隊方案的話，應該就會更接近我心目中的理想數字。&lt;/p&gt;
&lt;p&gt;照這樣來看，我對小團隊市場的空間和價格比例估計，大致上是不算太離譜的。&lt;/p&gt;
&lt;p&gt;今天早上收到Dropbox的一封來信，說上次我們討論過之後，他們確實考慮過不同的價格組合，不過目前還沒有實施方案（開信時害我高興了一下，原本以為他們為了因應Google Drive的競爭，採納了我的建議），現在只能提供US$800團隊方案的兩週免費試用。&lt;/p&gt;
&lt;p&gt;這樣是不行的啦，Dropbox；以這種不漂亮的價格而言，就算讓我試用兩個月我還是買不下去的（兩年的話……嗯……）。以美國的傳輸速度、服務、以及物價水準來看，US$800其實並不算太貴，所以我相信這個方案有不小的客戶群可以接受，但我們是僻處海疆邊緣的外國人，還是得等更佛心（號稱不作惡、本錢也更粗）的Google來拯救。&lt;/p&gt;
&lt;p&gt;目前Google Drive的團隊方案、使用便利性、穩定性、功能、以及傳輸速度都還有待驗證，所以還不能馬上取代Dropbox；但希望能為後者帶來一些良性競爭的壓力，在不減少合理利潤的前提下，推出一些適合不同團隊類型的價格組合。&lt;/p&gt;
&lt;h3&gt;理性的貪小便宜&lt;/h3&gt;
&lt;p&gt;雖然對於Google Drive的服務條件有人&lt;a href="http://www.inside.com.tw/2012/04/25/google-drive-terms-of-service" target="_blank"&gt;提出疑慮&lt;/a&gt;（也有對疑慮不以為然的回應），不過我自己的原則是，不管是Google Drive或是Dropbox、不管是外界的服務或是自己家的伺服器，網路上沒有絕對的祕密，絕對不能被看到的東西就不要放上去。&lt;/p&gt;
&lt;p&gt;如果使用上的效率和方便性，比重可以遠超過洩漏或被盜用的風險，那就還是可以用；所以，這方面的問題我比較不是那麼擔心（當然，該做的主動防衛措施都還是會做就是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我的結論是，如果Dropbox的價格結構不變，短期之內這個錢我不會給他們賺（抱歉）；如果Google Drive功能確實可用，而且有接近「3-5人每年100GB/US$100」的黃金組合出現，我應該就會下手。&lt;/p&gt;
&lt;p&gt;但反過來說，短期之內還是不會放棄Dropbox；除了作為備用的服務之外，如果因為Google的壓力而帶來他們的一些進步的話，我也希望可以享用得到。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894075533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894075533</guid><pubDate>Fri, 27 Apr 2012 11:15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cloud</category><category>service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一起來讀點什麼吧？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&lt;img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2xyjq3Jz51qz79yv.png"/&gt;&lt;/p&gt;
&lt;p&gt;只能說，英雄所見略同，而且還蠻同的。&lt;/p&gt;
&lt;p&gt;十幾天前的4月7日，我想到、設計、買網址、推出了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" target="_blank"&gt;ReadSomething.in&lt;/a&gt;網站，10日寫了「&lt;a href="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792401246" target="_blank"&gt;一不小心，我又開了個網站&lt;/a&gt;」這篇宣告；這兩星期來成長還挺順利的，也承蒙很多朋友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/submit" target="_blank"&gt;投稿上傳&lt;/a&gt;圖片，短時間內就累積了幾百張有趣的文字影像，看起來有可能幾週內就會被Facebook用10億美金收購的樣子。&lt;/p&gt;
&lt;p&gt;&lt;img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2xzkybPSu1qz79yv.jpg"/&gt;&lt;/p&gt;
&lt;p&gt;不過隔不了多久，昨天就有朋友通報，網路上冒出了一個「很類似」的東西，似乎是博客來網路書店架的活動&lt;a href="http://os.iqbi.com/story1/%20" target="_blank"&gt;網站&lt;/a&gt;：&lt;/p&gt;
&lt;p&gt;&lt;img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2xz0xU4xB1qz79yv.jpg"/&gt;&lt;/p&gt;
&lt;p&gt;看到這個站，有點啼笑皆非。從我自己的觀察來看，它顯然是在我的ReadSomething.in之後才開的；因為沒有自己的網址（寄居在os.iqbi.com之下），大概也沒打算長期經營，活動期間只在4月18到23日之間。&lt;/p&gt;
&lt;p&gt;怎麼說啼笑皆非呢？當然這種佈告欄類型的網站不是我發明的，現在大家會說是「&lt;a href="http://Pinterest.com/" target="_blank"&gt;Pinterest&lt;/a&gt; style」，但當然也不是Pinterest發明的，只是他們現在比較紅，所以大家這麼說。不過，我倒是頗有把握這種分享文字影像的網站先前沒看過（至少在華文市場沒看過，但把握當然沒有100%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我的司法官朋友曾經告訴我，法律不保障概念、也不保障單純的式樣本身（除非申請專利；如果沒記錯的話），而且我沒有證據證明這個網站的開發絕對在我之後；所以我只能說，大家都把「Read Something」字樣掛在網頁最上面，算是好大好大的巧合。&lt;/p&gt;
&lt;p&gt;在網路上混了幾十年，這種事情沒少見過，做的網站也不是第一次出現類似品，「做跟你一樣是給你面子」也聽了很多；所以這件事情無論如何，除了寫這篇留作紀念之外，我是打算一笑置之。&lt;/p&gt;
&lt;p&gt;如果因為我做了這個站、或是因為他們做了那個站，讓大家更喜歡閱讀、更喜歡文字、更喜歡500元禮券，而且證明這個創意還真的可以搞個網站的話，那我也是很開心的啦。&lt;/p&gt;
&lt;p&gt;世界大同，peace。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653159142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653159142</guid><pubDate>Tue, 24 Apr 2012 01:11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announcement</category><category>readsomething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來開股東會吧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&lt;a href="http://newtalk.tw/news_read.php?oid=24429" target="_blank"&gt;今天的新聞&lt;/a&gt;：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殷瑋表示，依照我國憲法規定，總統由民選產生，對全民負責，並不對立法院負責；對立法院負責的是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與各部會首長。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或許總統不需要到立法院做一問一答式的備詢（實質效益不大、很難有確切結論，容易淪為雙方作秀），但上面這段話未免也太詭辯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立法院不是目前最高的民意機構嗎？雖然立法院是很爛沒錯啦，但理論上好歹還是代表台澎金馬地區全部的民意；立委是直選的、總統是直選的，但總統「對全民負責，並不對立法院負責」這句話的邏輯很難理解。或許政府和商場不太一樣，但如果某大公司董事長說「我只對各位散戶負責，不對董事會負責」，大概也是聽起來很怪的遁詞吧？&lt;/p&gt;
&lt;p&gt;而且實務上「對全民負責」通常就是「都不用負責」的意思。除非有機會大家來開個2300萬人的股東大會，花個四年時間來進行連續詢答順便全民領個快鍋或iPad之類的紀念品；何況如果照這個邏輯，各民選地方首長也都可以不必到議會備詢了，只要「對縣市鄉鎮民負責」、沒事出去跟樁腳角頭泡泡茶就好了，何必沒事去議會當龜孫子被釘到臭頭？&lt;/p&gt;
&lt;p&gt;回過頭來說，我也不贊成直問直答，但應該可以由各黨提交彙整問題（內容必須超越行政院長權限等級），請總統確實答覆，並且全程實況轉播，讓總統要負責的全民看看家政夫小馬的表現如何。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556529341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556529341</guid><pubDate>Sun, 22 Apr 2012 14:30:27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critics</category><category>politics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Google虛驚一場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昨晚（應該說今早）才寫了講HTC的「&lt;a href="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436407424" target="_blank"&gt;『quietly brilliant』就是聰明嗎？&lt;/a&gt;」，之後馬上冒出&lt;a href="http://news.cnyes.com/content/20120418/KFJRW7BF60P5O.shtml" target="_blank"&gt;這則新聞&lt;/a&gt;：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……Google 現在也想同時設計智慧手機的硬體和軟體，並自行銷售。說得更明白，他們的野心不再只是推出另一支 Nexus One，只與第三方製造商合作設計，來盡量展現 Android 的所有優點；Google 現在也想要有自己的 iPhone 事業。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我在&lt;a href="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9153541130" target="_blank"&gt;這篇舊文&lt;/a&gt;中，推測Google短時間之內應該不會藉由收購Motorola來大舉開拓自有品牌手機硬體，但觀點和這篇報導顯然有所不同。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Google應該不會是買來大量出自己品牌的手機，除非鐵了心想走蘋果「自製自銷、產地直送」的路線，但短期之內可能性不高；就像過去的Nexus系列一樣，Google品牌手機還是會有，但主要是作為「公版參考機」和「市場測試機」的性質；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為了盡量不要失之偏頗，於是立刻開啟腦筋中的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」模式，看看會不會有什麼新的靈感。不過東想西想半天，站在整體長遠利益、企業性質與專長、以及整個Android生態圈的健全發展來看，Google除非要跟Steve Jobs當年取消Mac OS授權一樣蠻幹（但現在的環境和案子的性質是不太一樣的），否則實在是沒有干犯眾怒、來搞個事倍功半生意的道理。&lt;/p&gt;
&lt;p&gt;或者換個角度說，如果到了這節骨眼，Google真的撇開Samsung、HTC自己玩起來了，就可以把蘋果拉下馬來嗎？我是不覺得啦。&lt;/p&gt;
&lt;p&gt;不過看到這篇報導的最後一句說：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因此可以預見，很多亞洲手機廠將會選用微軟 (Microsoft)(MSFT-US) 的 Windows 8 作業系統。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於是我就釋懷了，一切應該都是虛驚一場。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476847272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476847272</guid><pubDate>Sat, 21 Apr 2012 11:51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critics</category><category>mobile</category><category>android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「quietly brilliant」就是聰明嗎？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&lt;img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2s7u37AcT1qz79yv.jpg"/&gt;&lt;/p&gt;
&lt;p&gt;可能是我慧根不夠，從一開始就不懂HTC這句「quietly brilliant」標語的意思。就我猜測（也只能猜測），似乎是類似「我們說得少、做得多，給你最棒的產品」的意思；但一支手機品牌、跟「音質」息息相關的通訊產業（好吧，現在大家都很少講電話）用「quietly」當做標語，難免有點自打嘴巴的感覺。&lt;/p&gt;
&lt;p&gt;要講「說得少做得多」，儘有許多其他的表達方式；但一支告訴我它「很安靜」的手機，要買下去總是有點不太舒坦。&lt;/p&gt;
&lt;p&gt;或許有人可以告訴我，其實我會錯意了？&lt;!-- more --&gt;&lt;/p&gt;
&lt;p&gt;今天的&lt;a href="http://news.cnyes.com/Content/20120420/KFJSB6W4Z399E.shtml" target="_blank"&gt;一則新聞&lt;/a&gt;說：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
&lt;p&gt;網路廣告研究公司 Chitika 調查，台灣智慧手機大廠宏達電 (HTC)(2498-TW) 的產品使用市占率，過去 5 個月劇減 60.04%。反觀蘋果 (Apple)(AAPL-US) 手機使用率則激增 64.13%，顯然受到去年 10 月 iPhone 4S 推出加持。&lt;/p&gt;
&lt;p&gt;……蘋果的強勁成長，無疑是造成 HTC 急速萎縮的主因之一。因同時間三星 (Samsung)(005930-KR) 及華為 (Huawei) 等其他廠商，使用率仍繼續溫和成長。&lt;/p&gt;
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報導中所說的「手機使用率」，指的應該是使用各品牌手機上網的流量比例，而非銷售市佔率（但這兩者應該是有鬆散的正向關係）；但第二段說三星和華為 &lt;strike&gt;沒什麼&lt;/strike&gt; 溫和成長，意思似乎是說HTC少掉的約60%比例就是iPhone增加的60%，也就是被蘋果整碗端走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因為我沒有時間查資料做交叉分析，所以姑且就相信這是事實好了；即使蘋果在iPhone 4S推出之後，由於Siri語音搜尋和各類上網app大量增加，導致網路流量大幅攀升，也不應該直接只全盤影響到HTC，其他Android手機無論廠牌應該也會受到影響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雖然HTC和蘋果之間有60%這個數字上的巧合，但就市場常態、以及用戶習慣（例如慣用Android系統的用戶應該不會一下子全跑去換iPhone）來看，沒有科學根據的數字是HTC所失去的銷售市佔率，應該有大約60%-70%是跑到Samsung等其他同類廠家去了，剩下的30%-40%才是蘋果拿走。&lt;/p&gt;
&lt;p&gt;也就是說，如果這一點成立，不只蘋果，其他Android廠商也搶走了不少HTC的銷售，而蘋果增加的網路流量則來自其他各廠；只是如Samsung搶了HTC的流量、又輸了一些給iPhone 4S，才會剛好有「溫和成長」的結果。&lt;/p&gt;
&lt;p&gt;對於HTC來說，這一點是比「60%被蘋果端走」更嚴重的警訊。輸給蘋果只能雙手一攤，只要還在Android陣營稱王就好；但看起來狀況並非如此，Samsung和華為之類的廠商一個一個騎到頭上來，這就麻煩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從&lt;a href="http://www.comscore.com/Press_Events/Press_Releases/2012/4/comScore_Reports_February_2012_U.S._Mobile_Subscriber_Market_Share" target="_blank"&gt;二月份的資料&lt;/a&gt;來看，HTC還勉強以6.3%的比例守住 &lt;strike&gt;全球&lt;/strike&gt; 美國第五，甚至還有0.4%的成長；但比起前兩名韓廠總和的45%、或是第一名Samsung的25.6%，就顯得岌岌可危。只要前三名（第三名是蘋果）稍微再擠壓一下，還有可能再往下掉，只能指望第四名Motorola再爛一點。&lt;/p&gt;
&lt;p&gt;許多評論認為，HTC往下掉的原因是因為產品線太複雜，讓用戶記不住。這是一個重要原因，但不會是最主要的原因；最主要的原因在於複雜名稱背後的系統版本、硬體規格、相容性、功能組合等問題，導致用戶難以選擇，而且升級困難、產品壽命短，HTC內部的設計和管理成本也高。&lt;/p&gt;
&lt;p&gt;（關於這方面的討論，請參閱我先前寫的「&lt;a href="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18376772406" target="_blank"&gt;兩支手機跑太快&lt;/a&gt;」，這裡不再贅述。）&lt;/p&gt;
&lt;p&gt;其實再說得明白一點，對我來說只有一個原因，那就是「在市場上這麼多的選擇之中，有什麼理由讓我/你非買HTC不可？」&lt;/p&gt;
&lt;p&gt;對使用者來說，這是一個切身的、成本效益的、爽度的、甚至不需要理性的問題；但對廠商（不只是HTC）而言，則是一個關乎品牌定位、研發方面、功能組合、以及行銷策略的大哉問。如果使用者答不出來，結果就是不買；如果廠商答不出來，結果就是不賣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，「quietly brilliant」現在還要再安靜下去嗎？&lt;/p&gt;
&lt;p&gt;（後記：經高人指點，文中提到的comScore數據是以美國市場為準，而非全球市場，所以已經修正，非常感謝。而引文中的「Chitika調查」沒有寫指的是世界或美國，在&lt;a href="http://www.electronista.com/articles/12/04/19/chitika.says.apple.samsung.hurting.htc.use/" target="_blank"&gt;找到原文&lt;/a&gt;比對看看之後，指的應該也是美國市場，所以結論應該沒差。:P）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436407424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436407424</guid><pubDate>Fri, 20 Apr 2012 22:51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mobile</category><category>critics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華碩PadFone？不太看好。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blockquote&gt;華碩的變形手機(&lt;a href="http://tw.asus.com/Mobile/PadFone/" target="_blank"&gt;PadFone&lt;/a&gt;)自4月初展開預購，原訂20日交機，昨日宣布延期。華碩全球副總裁林宗樑表示，PadFone銷售熱烈，預計本月底賣破一萬支，由於供不應求，不得已只能推遲出貨。據了解，台積電28奈米晶片產能不足，高通(Qualcomm)新上市的處理器全球爭搶，華碩也因而「缺料」。
&lt;p&gt;── &lt;a href="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A0%90%E8%B3%BC%E5%A4%AF%E8%BF%BD%E6%96%99%E8%8B%A6-%E8%8F%AF%E7%A2%A9padfone%E6%8E%A8%E9%81%B2%E5%87%BA%E8%B2%A8-213000150--finance.html" target="_blank"&gt;預購夯追料苦 華碩PadFone推遲出貨&lt;/a&gt;&lt;/p&gt;
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看到這則的時候，以為預購賣了幾百萬台，所以料件追不上而推遲出貨；看了報導才知道是「預計本月底賣破一萬支」，料件就追不上了……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PM下的料件訂單又是多大呢？原來預定的量產規模到底是多少支哩？&lt;/p&gt;
&lt;p&gt;說實在的，我對這支的前途比對當年的&lt;a href="http://fred.ipod.to/blog/?post;1272" target="_blank"&gt;Palm Folio&lt;/a&gt;還不看好。從我的角度來看，Palm Folio是一個從商用觀點出發的設計，但以當時的技術做得勉為其難，導致商業客戶都不埋單；但PadFone卻是一個從工程觀點來看還OK、但從用戶經驗來看可能是個災難的產品。&lt;/p&gt;
&lt;p&gt;台廠還要搞這種「竹篙裝菜刀」的創新到什麼時候呢？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371681041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371681041</guid><pubDate>Thu, 19 Apr 2012 14:44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mobile</category><category>padfone</category><category>tablet</category><category>phone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關於Read Something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我做的 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/" target="_blank"&gt;readsomething.in&lt;/a&gt;&lt;span&gt; 網站成立不到兩週（詳細始末&lt;a href="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792401246" target="_blank"&gt;請參閱這篇&lt;/a&gt;），上面已經有超過280張圖片，其中有一半來自投稿，非常謝謝大家。&lt;/span&gt;&lt;/p&gt;
&lt;p&gt;因為有心想把它做成比較國際化的網站，所以介面上以英文為主；文字說明方面如果能力所及，我也會幫忙翻個英文。如果因此顯得比較不親切，先跟大家說聲不好意思。&lt;/p&gt;
&lt;p&gt;Read Something也有FB頁面，如果有興趣的話歡迎加入。:)&lt;/p&gt;
&lt;p&gt;&lt;a href="http://facebook.com/read.something" rel="nofollow" target="_blank"&gt;&lt;a href="http://facebook.com/read.something" target="_blank"&gt;http://facebook.com/read.something&lt;/a&gt;&lt;/a&gt;&lt;/p&gt;
&lt;p&gt;當然也歡迎投稿：&lt;/p&gt;
&lt;p&gt;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/submit" target="_blank"&gt;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/submit" target="_blank"&gt;http://readsomething.in/submit&lt;/a&gt;&lt;/a&gt;&lt;/p&gt;
&lt;p&gt;謝謝！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370510732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370510732</guid><pubDate>Thu, 19 Apr 2012 13:57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readsomething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Google Currents：第三類數位雜誌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這是我最近講數位出版場子的時候常用的一張圖，講的是「第三類」的數位雜誌形式；第一類是「模擬紙本版型還帶翻頁視聽效果」、第二類是「跳脫紙本但還是有固定版型」、第三類則是「即時取得內容之後，自動分析內容並據以決定顯示形式」。&lt;/p&gt;
&lt;p&gt;這三類雜誌有著鬆散的前後發展關係，但並不絕對是後面取代前面，仍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會和平共存。&lt;/p&gt;
&lt;p&gt;&lt;img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2l0bk89MH1qz79yv.jpg"/&gt;&lt;/p&gt;
&lt;p&gt;內行人都看得出來，圖中用的例子是同類型中的先驅者&lt;a href="http://flipboard.com/" target="_blank"&gt;Flipboard&lt;/a&gt;，而確實Flipboard所創造的典型也還不太容易超越；所以後來的追隨者多半只能在內容的來源、以及相關的商業模式上做區隔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這篇的重點不是Flipboard（抱歉），而是形式上並沒有超過前者，但在內容來源上有一些不同作法的Google Currents。&lt;!-- more --&gt;&lt;/p&gt;
&lt;p&gt;Flipboard曾經可以自訂內容，只要把自己網站的RSS丟進去，就可以用如上圖中的「雜誌」形式閱讀；但現在似乎這方面變得比較麻煩，必須先搜尋得到特定的網站，才能將網站加進頻道之中。&lt;/p&gt;
&lt;p&gt;（因為不太確定，所以測試了一下，現在還可以用「Fred Jame」搜尋並加入這個站、也可以用「ireadsomething」搜尋到剛成立的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" target="_blank"&gt;ReadSomething.in&lt;/a&gt;網站；但不知道是否所有的站都搜尋得到，您如果有iPad不妨試試。）&lt;/p&gt;
&lt;p&gt;而Google Currents的方式，則是讓每個人都可以進後台去設計自己的頻道；如果有一個以上的網站，還可以變成頻道中不同的版面（像是社會版、體育版等等），但要放進自己頻道的內容必須是自己擁有，必須經過認證才能掛在自己名下。&lt;/p&gt;
&lt;p&gt;如果您有興趣也自己試試看，請參閱&lt;a href="http://playpcesor.blogspot.com/2012/04/google-currents-app.html" target="_blank"&gt;這篇詳細教學&lt;/a&gt;，小弟就不敢掠美了。:)&lt;/p&gt;
&lt;p&gt;我比較有興趣的是，當建立了自己的頻道之後，這個頻道可以接觸到哪些讀者、與原本的網站形式有什麼差異、和讀者互動的方式有什麼不同等等。&lt;/p&gt;
&lt;p&gt;好，這個是這樣玩的（抱歉不得已得幫Google Currents的app拉一下客人）：用瀏覽軟體前往「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fredtalks" target="_blank"&gt;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fredtalks" target="_blank"&gt;http://bit.ly/fredtalks&lt;/a&gt;&lt;/a&gt;」這個網址。如果還沒有iOS版或Android版的Google Currents的話，按頁面上的連結下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安裝之後，在行動裝置上的瀏覽軟體按上述的網址，就會看到如下的畫面：&lt;/p&gt;
&lt;p&gt;&lt;img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2l2u8BatO1qz79yv.jpg"/&gt;&lt;/p&gt;
&lt;p&gt;按不按都沒關係，我也只是做著測試，沒有特別推薦您訂閱。:P&lt;/p&gt;
&lt;p&gt;但如果承蒙您按了的話（小小弟由衷的感激），就會看到小弟的大頭跟世界名人暫時並列，在上面壓一下就可以看到內容。目前裡頭就是我的中英文網站各一，一直翻閱就可以看到最近的內容；但似乎沒有看到可以在版面之間直接跳躍的選項，必須依序閱讀才行。&lt;/p&gt;
&lt;p&gt;&lt;img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2l3e8vljR1qz79yv.jpg"/&gt;&lt;/p&gt;
&lt;p&gt;其實到這裡為止，除了加入頻道的方式跟Flipboard之類的工具稍有不同之外，玩法還是大同小異；不過從Google提供的「&lt;a href="http://support.google.com/producer/bin/answer.py?hl=en&amp;amp;topic=1633739&amp;amp;answer=1691529" target="_blank"&gt;Gain readership&lt;/a&gt;」（如何增加讀者群）這份文件之中，倒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（節譯）：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
&lt;p&gt;在正式推出頻道之後，我們會提供一個網址讓你自由散佈（註：就是前面的那個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fredtalks" target="_blank"&gt;&lt;a href="http://bit.ly/fredtalks" target="_blank"&gt;http://bit.ly/fredtalks&lt;/a&gt;&lt;/a&gt;，我用的已經經過縮址）；你可以請讀者去下載iPhone、iPad、或是Android版的Google Currents，然後在上面直接訂閱你的頻道。……請盡可能分享你的專屬網址。&lt;/p&gt;
&lt;p&gt;Google持續募集各類優秀內容，並透過Google Currents等途徑推廣給用戶，只要訂戶夠多（超過200個）就有可能出現在版頭頁面上。目前不接受自我推薦列入首頁，但透過下列方式就有可能：&lt;/p&gt;
&lt;ul&gt;&lt;li&gt;圖像要漂亮&lt;/li&gt;
&lt;li&gt;精準的內容介紹&lt;/li&gt;
&lt;li&gt;好看的頻道封面影像&lt;/li&gt;
&lt;li&gt;賞心悅目的版面&lt;/li&gt;
&lt;li&gt;完整的文章內容&lt;/li&gt;
&lt;li&gt;篇數夠多、內容夠好的文章&lt;/li&gt;
&lt;li&gt;讀者多&lt;/li&gt;
&lt;li&gt;遵守Google政策&lt;/li&gt;
&lt;/ul&gt;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總而言之，這些就是Google要的東西：努力貢獻內容，Google就會幫你推。這一點在過去入口網站風行的時候，每家公司出來跟個人要內容的時候，開的也不外乎這些條件，只是現在變成大公司提供工具：&lt;/p&gt;
&lt;ol&gt;&lt;li&gt;讓作者自己開頻道貢獻內容&lt;/li&gt;
&lt;li&gt;作者自己推廣讀者&lt;/li&gt;
&lt;li&gt;主攻行動閱讀（往後則是行動消費）市場&lt;/li&gt;
&lt;li&gt;內容的類型與流量、以及讀者的閱讀和消費行為，都會被拿去參考分析；不過這一點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。&lt;/li&gt;
&lt;/ol&gt;&lt;p&gt;至於與讀者之間的互動，由於目前行動閱讀人口相對較少、而且讀者的積極互動（例如留言討論）比較麻煩，所以暫時應該還不會超過非行動媒體和社群網站；但往後如果有機會結合攝影、地圖、LBS（定位相關服務）、購物等即時功能，還有Google本身原來就強的各類資料服務，應該會比Flipboard或&lt;a href="http://zite.com/" target="_blank"&gt;Zite&lt;/a&gt;之類比較接近純閱讀、身家也沒有Google大的服務有更多發展機會。&lt;/p&gt;
&lt;p&gt;不過Google的小缺點在於，由於先前的社群相關服務相繼失敗、也因為品牌太大，在這類創新的媒體和社群應用方面反而有點師老兵疲的感覺（微軟和蘋果也都有相同的問題），反而不像其他「一聽就很炫」的新創品牌那麼令人眼睛一亮。&lt;/p&gt;
&lt;p&gt;不過公司大也有大的好處，除了先前講的家大業大農場大之外，再不然就是放「收購」大絕，一嚐「&lt;span&gt;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」的癮頭。一些看起來沒有商業模式的新創服務，最終的歸宿莫非是女兒嫁入豪門，然後媽媽到外面再生一個；最近&lt;a href="http://instagr.am/" target="_blank"&gt;Instagram&lt;/a&gt;以10億美元聘禮情定&lt;a href="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20416/6509976.html" target="_blank"&gt;Facebook&lt;/a&gt;，誠此之謂也。&lt;/span&gt;&lt;/p&gt;
&lt;p&gt;&lt;span&gt;（題外話：我認為這樁買賣最後爽到的只有Instagram的股東；Facebook當然也會獲益，但不見得有原本想的那麼好。這一注下得不小，希望Mark Zuckerberg收功前沒有講髒話。）&lt;/span&gt;&lt;/p&gt;
&lt;p&gt;&lt;span&gt;言歸正傳。對於Google Currents成為數位雜誌典範這件事情，我很不負責的&lt;/span&gt;只看好50%（因為有其他更創新的作品在先）；但Google能從這個產品中獲得的相關領域經驗和資訊，卻有超值的90%（相對於花下的人力物力而言；那少掉的10%是因為這個產品還不會、也很難會賺錢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至於我自己，反正頻道開了，理論上也不用去管，還是照原來的樣子寫；頂多是偶爾看看種在裡頭的Google Analytics追蹤服務，看看是用iOS的讀者多、還是用Android的讀者多，或是在不同的版面上看看自己的作品，有一種「媽，我上報了」的虛榮心，如此而已。&lt;/p&gt;
&lt;p&gt;或者說，如果將來這「第三類」數位雜誌有興起的一天，我也可以說一來看的眼光沒錯、二來我寫的東西也早就在上面了。:)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219888105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219888105</guid><pubDate>Tue, 17 Apr 2012 02:46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google</category><category>epub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他，為什麼在那裡？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有人問：「那個XX人，寫程式功力這麼厲害、這麼有理想，怎麼會去待在XX（一家不太搭軋的）公司？」&lt;/p&gt;
&lt;p&gt;這就是年齡和人生經驗的差別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大約在30或35歲之前，我們通常會抱著「人不輕狂枉少年」的心態，把想做的事（照講應該稱為interest，但姑且稱之為project感覺比較認真）和事業/工作（career/business）當做同一件事情；只要能做喜歡的事，即使當褲子吃泡麵也甘之如飴。&lt;/p&gt;
&lt;p&gt;但到了某個年齡以後，就慢慢會把這兩件事情分開；有些人的生活中甚至完全已經沒有project，能夠在週六早上陪客戶打打高爾夫球、或是下午自個兒去游游泳（或許晚上去踩個酒店），就已經萬分感謝。&lt;/p&gt;
&lt;p&gt;但也有些人會待在應該不會倒的公司、用本事卡個薪水不錯不會裁員的位子，上班用一小時把一天的事情做完，然後用剩下的時間玩自己的東西。&lt;/p&gt;
&lt;p&gt;相較之下，後者似乎比較四平八穩，工作也有了、自己喜歡的事情也做了；但這並不表示輕狂少年是錯的，只是選擇不同而已。輕狂少年或許因為這樣而開創出一片光明前途，但上班族高手卻可能因為已經有好工作、而且風險承受能力更低，所以只能看著光明前途從車窗外掠過。&lt;/p&gt;
&lt;p&gt;現在的問題是，如果你是輕狂少年，你會想跟同樣的人合作，還是跟高手大叔（或阿姨）？如果你是企業主管，你會願意聘用高手大叔還是輕狂少年？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072575163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1072575163</guid><pubDate>Sat, 14 Apr 2012 15:01:2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business</category><category>career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一不小心，我又開了個網站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&lt;img align="right" src="http://media.tumblr.com/tumblr_m285u4kRMs1qz79yv.png"/&gt;如題。跟我熟久了的朋友都知道，我十幾年來一直都是這樣，開網站跟去菜市場買魚一樣，眼睛一眨就不小心又拎了一條回來。&lt;/p&gt;
&lt;p&gt;網路時代有個好處，（套句現在流行的講法）就是「微創業」十分容易；如果開個「有商業考量」的網站就算創一次業的話，我大概也創了十幾次有了。這些網站有的已經關了、有的還在，有些或許你天天看卻不知道是我做的；不過它們有個共通的特點，就是商業上都不成功。&lt;/p&gt;
&lt;p&gt;或許其中有個把曾經有上萬會員、或是一天幾萬流量，不過那只是引來了些蜜蜂的花圃，但因為種種原因，商業上還是失敗的，不值一提。&lt;!-- more --&gt;&lt;/p&gt;
&lt;p&gt;這是「微創業」的優點也是缺點，只要會點三腳貓功夫就可以開張，花費台幣千元有找；有人問商業模式是什麼，多半也說不上來，就是「我覺得好玩，應該也有人會覺得好玩吧」這樣。只是開辦費用沒超過百萬美金，雖然商業模式大同小異，氣勢上總是輸了一截。&lt;/p&gt;
&lt;p&gt;言歸正傳。話說上星期受邀去某創業聚會晃了一下，第二天又跟某位朋友聊了些事情，聊啊聊的就扯到幾個我十年前就想做的網站類型。不瞞大家說，我十來年前倒真的想過幾個還挺了不起的想法；有些像是Facebook這類已經有人做了、&lt;a href="http://www.e1515.com.tw/" target="_blank"&gt;會員以物易物&lt;/a&gt;後來也有人做了、iPod用戶和創業者社群開了又關了、小眾RSS聯播網站還在運作但退流行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至於還沒做過的類型之一，就是早幾年前想到的「以文字內容為主的影像分享」。純粹分享照片的網站，早在flickr廣為人知之前就有了；會員間只在手機上分享、網站超陽春的後起之秀Instagram剛宣布以10億美金被Facebook收購。&lt;/p&gt;
&lt;p&gt;玩純影像分享，說實在話沒那個本錢、現在起步也太晚（除非在企劃書上掛個「雲端」去某國政府騙錢）；但「文字影像」這種不是分享旅遊正妹、也不分享機鏡構圖，而是以文字內容為主的另類作法，或許還有點搞頭。&lt;/p&gt;
&lt;p&gt;我的出發點很簡單，就是用來治我自己的文字病（很多網路新創者也都是從「滿足自己的需求」出發，不過鄉野傳奇證明，通常跟你有相同需求的人不太多，這一點我瞭解）。我在坐著、蹲著、或是斜躺著，身體不動但眼睛睜開的時候，如果沒有東西可以閱讀，心裡會覺得很不踏實（好啦，很恐慌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我通常會帶本書或iPad上陣、至不濟也還有iPhone墊檔，大多數時候都還撐得過去；但萬一一時失手全部忘記，我就會隨手抓碎報紙、洗髮精瓶子、廣告單、口香糖包裝袋來讀，而且這時候讀到的東西記得特別牢（像是「蛋白質」、「胺基酸」這類名詞，都是以前從包裝標籤上學來的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此外，因為編輯做久了，除了嗜字之外還很挑剔；如果餐廳上菜速度稍慢的話，我通常可以在菜單上校出三五個中文錯字、八九個英文錯字，還外加紅版沒套準。所以，我需要（或許你也需要）有個地方偶爾可以讀讀這類雞零狗碎的東西，或是將隨手拍到的傳單、標籤、路標、海報、書上的幾句話、大漢堡特餐的營養成分等雞零狗碎跟文字病友分享。&lt;/p&gt;
&lt;p&gt;所以，照片拍得漂不漂亮不是重點、社群交友也不是重點，重點是文字、文字、文字，以及在某處蹲馬步時頭腦快速運轉所需要的片段資訊食糧。&lt;/p&gt;
&lt;p&gt;我不知道也有這種毛病的人多不多、是不是需要有這種網站來分享，所以還是遵照多年來的傳統，捲起袖子先上了再說。於是在聊完結論「似乎可行」之後，我在100分鐘之內買好網址、設定好網站上線、寫好了分享規範、上傳了第一批圖片。&lt;/p&gt;
&lt;p&gt;這就是你現在看到的 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" target="_blank"&gt;ReadSomething.in&lt;/a&gt;，開張到現在三天。網站名稱很直率，就是「來這邊讀點東西」的意思；到目前看起來還不錯，流量比我這個經營了十幾年的站高，看過的人也多半給我面子說還好啦挺有趣的。&lt;/p&gt;
&lt;p&gt;當然這個站也是有商業模式的；除了列為必修科目、保證可以賺到泡麵錢的Google AdSense之外，標示清楚的置入廣告也會是作法之一，也就是將廣告同樣做成「文字影像」的形式、而且也有實質內容可讀，只是會連結到商品或其他宣傳管道而已。&lt;/p&gt;
&lt;p&gt;如果條件允許、有足夠資源的話，往後也許為改版為比較類似社群網站的形式（但重點仍然不是社群）、並且開發直接拍攝上傳的行動版app；這種東西以現在來說技術不難、甚至商業模式也沒有什麼秘密可言，但重點在於如何操作這種內容行銷方式（後面還有些東西，不過就先講到這邊為止了:P）。&lt;/p&gt;
&lt;p&gt;如果您有興趣的話，可以上網站看看。雖然目前還不是社群形式，但也接受投稿上傳（方法與規範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/about" target="_blank"&gt;請參閱說明&lt;/a&gt;；中英日文不拘，有梗就好，歡迎海外分享）；目前在站上看到的圖片，約有一半來自投稿分享，已經有點好玩的雛形出現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先這樣；有空常來玩，沒事就讀讀文字長長知識也不錯。如果您對這個網站、或是對這種「1000元微創業」有什麼很棒的想法，也歡迎一起討論。:)&lt;/p&gt;
&lt;p&gt;整理一下網址：&lt;/p&gt;
&lt;ul&gt;&lt;li&gt;主站入口：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" target="_blank"&gt;ReadSomething.in&lt;/a&gt;&lt;/li&gt;
&lt;li&gt;簡介與投稿說明：&lt;a href="http://readsomething.in/about" target="_blank"&gt;ReadSomething.in/about&lt;/a&gt;&lt;/li&gt;
&lt;li&gt;不是很重要：&lt;a href="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ages/ReadSomethingin/372916072752837" target="_blank"&gt;剛開的Facebook專頁&lt;/a&gt;&lt;/li&gt;
&lt;/ul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792401246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792401246</guid><pubDate>Tue, 10 Apr 2012 03:26:00 +0800</pubDate></item><item><title>剛剛從Fertta的講座下班。 
今天另外兩位講者都講得很好，尤其是開場前一小時被我拉來的某貴官，解答了不少法律相關問題，我也收穫良多。
我今天講的內容，濃縮起來其實只有一句話。關於如何在網路上或出版時...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剛剛從&lt;a href="http://r0.fm/" target="_blank"&gt;Fertta的講座&lt;/a&gt;下班。 &lt;/p&gt;
&lt;p&gt;今天另外兩位講者都講得很好，尤其是開場前一小時被我拉來的某貴官，解答了不少法律相關問題，我也收穫良多。&lt;/p&gt;
&lt;p&gt;我今天講的內容，濃縮起來其實只有一句話。關於如何在網路上或出版時使用別人創作的內容：&lt;/p&gt;
&lt;blockquote&gt;因為法律永遠跟不上科技，所以企業無論大小，對於內容的尊重和善意也要走在法律前面。&lt;/blockquote&gt;
&lt;p&gt;這不是在比誰的道德標準高，而是「內容用了可能會有事」的時候，這反而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。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643986947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643986947</guid><pubDate>Sat, 07 Apr 2012 18:00:12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critics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新創團隊與購物台行銷學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這年頭，新創團隊的簡報越來越像電視購物台賣東西的廣告了。除了講講「功能」以外，最好還可以唱作俱佳、插科打諢。&lt;/p&gt;
&lt;p&gt;這樣並不是不好，只是對於聽的人（像是潛在用戶、或是投資者）來說，比較不容易聽到值得下手的重點。如果是有經驗的內行人，或許可以幾句話就聽出簡報內容是不是有賣點、有創意，但對於初次見面的觀眾而言，可能含金量就稍微低了些。&lt;/p&gt;
&lt;p&gt;購物台廣告沒什麼不對，否則不會有那麼多頻道都在賣東西，而且諸如果菜榨汁機、氣血循環機、磨刀機都是賺大錢的長青商品。不過跟簡報相比，有幾個不一樣的地方：&lt;!-- more --&gt;&lt;/p&gt;
&lt;ul&gt;&lt;li&gt;不會只播一次，而是天天播、每天重複播，不會只講幾分鐘。&lt;/li&gt;
&lt;li&gt;偶爾要換個口味，像是廠商經理來挨罵、限時大特價等等。&lt;/li&gt;
&lt;li&gt;讓觀眾（誤）以為很便宜。&lt;/li&gt;
&lt;li&gt;偶爾要睜眼說些無傷大雅的瞎話，像是「硬碟即使裝到滿，筆電還是只有兩公斤」之類的。&lt;/li&gt;
&lt;/ul&gt;&lt;p&gt;能在購物台長期生存的商品，其實都具有相當強的市場實力；否則一些聽起來可以得諾貝爾獎的南美洲神奇減肥果實，就不會一個月就下台鞠躬。另一方面，購物台（甚至地攤）的叫賣技巧，確實也值得新創團隊學習。不過不能只學插科打諢的皮毛，要學重點；而最基本的重點是，要盡可能講到這幾件事情：&lt;/p&gt;
&lt;ul&gt;&lt;li&gt;Features（特色）&lt;/li&gt;
&lt;li&gt;Functions（功能）&lt;/li&gt;
&lt;li&gt;Advantage（優勢）&lt;/li&gt;
&lt;li&gt;Benefits（效益）&lt;/li&gt;
&lt;/ul&gt;&lt;p&gt;這個就是我在講行銷的場合常提到的「FFAB」四字心法。雖然這套東西已經有大概30年歷史，不過歷久彌新，還看不出會過時的樣子。&lt;/p&gt;
&lt;p&gt;話說這套東西已經30年，雖說還算管用，但不免有些可以增補的空間；例如信手拈來就可以再加個兩三條：&lt;/p&gt;
&lt;ul&gt;&lt;li&gt;Fear（恐懼）：如果你不買這個會這樣那樣，心血管和腰子會如何如何。&lt;/li&gt;
&lt;li&gt;Compare（比較）：別家東西沒有什麼什麼、他們的服務多爛多爛。&lt;/li&gt;
&lt;li&gt;Demand（需求）：女人出門不可以沒有這個那個、男人過了四十一定要怎麼怎麼。&lt;/li&gt;
&lt;/ul&gt;&lt;p&gt;還有很多啦，有點行銷經驗的人都可以自己找到幾點慘痛經驗來發揮；不過從基礎來看，如果不想做負面行銷的話，FFAB還是最基本、最簡單的原則。&lt;/p&gt;
&lt;p&gt;無論是看新創團隊簡報、或是購物台賣藥，用這幾點去驗證一下內容，大概就可以看出高下之分。&lt;/p&gt;
&lt;p&gt;參考閱讀：2000年專欄舊文「&lt;a href="http://fred.ipod.to/blog/?post;993" target="_blank"&gt;蘋果電腦的全球行銷策略評論&lt;/a&gt;」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579518424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579518424</guid><pubDate>Fri, 06 Apr 2012 16:19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marketing</category><category>startup</category></item><item><title>2012的宇宙戰艦2199</title><description>&lt;p&gt;&lt;iframe frameborder="0" height="360" src="http://www.youtube.com/embed/y_vGTY7reDs" width="640"&gt;&lt;/iframe&gt;&lt;/p&gt;
&lt;p&gt;這不知道已經是「宇宙戰艦」第幾次被改編成動畫或電影了。剛才看到這個預定一週後在日本上映的最新版預告片「宇宙戦艦ヤマト2199」，感覺卻有點異樣。&lt;/p&gt;
&lt;p&gt;雖然它很明顯的試圖從過去30年的各個改編版本脫離出來，回歸到最早的故事設定、也向最原始的版本致敬，包含標題字用的也是接近原作手繪的設計；但對我來說，它卻已經不像是原作者&lt;a href="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6%9D%BE%E6%9C%AC%E9%9B%B6%E5%A3%AB" target="_blank"&gt;松本零士&lt;/a&gt;的作品，而像是把人物設定交給&lt;a href="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8%B4%9E%E6%9C%AC%E4%B9%89%E8%A1%8C" target="_blank"&gt;貞本義行&lt;/a&gt;來做一樣。&lt;!-- more --&gt;&lt;/p&gt;
&lt;p&gt;（貞本義行沒什麼不好，只是借這個代表人物來對照不同世代和風格的差異。:P）&lt;/p&gt;
&lt;p&gt;從下面這一段善心人士製作的新舊版本對照（小圖是新版本），就可以看出新作「致敬」的用意。&lt;/p&gt;
&lt;p&gt;&lt;iframe frameborder="0" height="360" src="http://www.youtube.com/embed/AerBhncf95E" width="640"&gt;&lt;/iframe&gt;&lt;/p&gt;
&lt;p&gt;從純視覺的觀點來說，無論是筆觸的細膩度、人物造型設計、或是繪圖技術，新版當然是比較好看的；但對於喜愛松本零士作品風格的人（例如我）來說，「看似隨便畫畫的線條」、「比例怪怪的人物」和「透視不太正確的鏡頭」正是松本原作漫畫的特色，女性角色頭髮、睫毛、以及身材比例的畫法更是松本的註冊商標。&lt;/p&gt;
&lt;p&gt;如果一切中規中矩、比例完美、線條精緻，就不像是松本的作品了。當然即使是最早的動畫版，在這些方面也必須做些妥協，不可能把漫畫的畫法直接搬上電視，不過以今年的新版本來說，差異還是大到令我有「已經不是原作」的感覺了。&lt;/p&gt;
&lt;p&gt;差異有多大呢？大概只有老艦長跟原作長得比較像吧。（笑）&lt;/p&gt;</description><link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288902951</link><guid>http://fredjame.com/post/20288902951</guid><pubDate>Sun, 01 Apr 2012 23:31:00 +0800</pubDate><category>anime</category><category>20</category></item></channel></rss>

